2018年將下發1500萬kW村級光伏扶貧指標
近日,國家能源局關于下發《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》,光伏行業相關的幾個重點包括:
1)健全市場機制,繼續實施和優化完善光伏領跑者計劃,啟動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示范和實證平臺建設工作。
2)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規模約1500萬千瓦,惠及約20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。
2017年的內容對比:年內計劃安排光伏扶貧規模800萬千瓦,惠及64萬建檔立卡貧困戶。其中,村級電站200萬千瓦,惠及40萬建檔立卡貧困戶;集中式電站600萬千瓦,惠及24萬建檔立卡貧困戶。
2017年村級扶貧下發4.16GW,地面電站各省搞了超過7.2GW。
表:2017年下達的村級扶貧電站指標
表:2017年部分省份下達的地面扶貧電站指標(不完全)
3)穩妥推進光伏發電項目建設,規范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。穩步發展風電和太陽能發電。強化風電、光伏發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,控制棄風、棄光嚴重地區新建規模,確保風電、光伏發電棄電量和棄電率實現“雙降”。
2017年的內容對比:大力發展太陽能。繼續實施光伏發電“領跑者”行動,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,推動發電成本下降。調整光伏電站發展布局,嚴格控制棄光嚴重地區新增規模,對棄光率超過5%的省份暫停安排新建光伏發電規模。積極推進光伏、光熱發電項目建設,年內計劃安排新開工建設規模2000萬千瓦,新增裝機規模1800萬千瓦。有序推進部分地區項目前期工作,項目規模2000萬千瓦。
(2018年的用詞,跟前幾年的用詞相比,話風突變,2018年光伏的關鍵詞應該是:穩)
4)推動實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,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,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力參與市場化交易,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激勵機制,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與節能減排、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等考核政策的銜接。
2017年的內容對比:研究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機制,探索建立綠色電力證書發放和交易體系。
其他行業的2017年、2018年的一些對比如下圖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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